会议花絮

福建省企业家公益协会关于筹备工作报告

时间:2018-09-04 15:33:25  来源:  作者:

 陈珍生

(2017年4月16日)
 
 
各位领导、各位企业家、各位会员:
 
  你们好!
 
  在福建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领导的指导下,在福建省企业家公益协会 (下面简称“公益协会”)筹备组各位同仁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一段时间的认真筹备,基本完成各项筹备工作。现将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益协会发起成立的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涌现了数以万计事业有成的企业家,他们的发展和成功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扶持和社会稳定的大环境,所以他们在致富之后,履行社会职任,回报社会,积极参与了社会公益事业,为扶贫济困,改变社会上的贫富差距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了抓住当前我国《慈善法》颁布的历史机遇,倡导人人可以慈善,鼓励更多的企业家参与公益事业,并通过公益活动广交朋友、促进事业进一步发展,于是我们决定筹建一家省一级的社团组织, 给企业家们提供一个“奉献爱心、回报社会、联谊交友、共谋发展”的合法平台,也因此可以享受捐赠优惠政策。公益协会发起人中荣聪、庆堂、文贵都是企业家,他们长期从事公益事业、乐于奉献,松青等人是党政机关的退休干部,但他们长期热心公益事业,这几年他们在这方面做了不少工作,有一定的组织经验。因此说,公益协会的筹建,得到了很好的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支持。 
 
  根据国家对社团组织的管理规定,我们几经协商,确定将名称确定为“福建省企业家公益协会”,这样有利于广泛地将全省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家、爱心人士和志愿者吸纳进来。我们成立了筹备工作小组,租用了会所,添置了办公设备,配备了专职人员,并定期召开筹备工作小组会议。
 
  二、筹备成立公益协会的主要工作情况
 
  本会筹备组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国家关于慈善和社团组织方面的法律法规
 
  筹备组的同志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政部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省民政厅关于社团组织筹建和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领会慈善法的精神实质,反复对照慈善组织的有关规定,对本会名称、章程、发起人、拟任领导人的人选条件等,几经讨论反复研究,最后确定了本会的名称和业务范围,起草了本会的章程,协商确定了陈荣聪等人为本会发起人、陈庆堂等人为拟任领导人,还解决了筹备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和困难。
 
  (二)制定公益协会章程(草案)

 

  本会筹备组人员在制定本会章程(草案)时,认真学习民政厅的章程范本和有关文件,对照我们办会的宗旨,虚心向民管局领导请教,结合实际起草了《福建省企业家公益协会章程(草案)》。《章程(草案)》明确了本会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组织机构设置、领导班子的产生、入会的条件和会员的权利与义务等相关问题。为了完善《章程(草案)》,筹备组各成员和发起人曾经多次商讨修改,广泛征求意见,吸取多方面建议。该《章程(草案)》将提交本次大会审议通过。
 
  (三)制定会费标准和做好理事提议名单的民主推荐工作
 
  本会是由福建省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家、爱心人士和志愿者自筹资金发起成立的全省性民间非营利社团组织,所以要有必要的会费作为创始资金。在会费标准方面,我们以“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为原则,企业家工作比较忙,但有经济实力,所以我们根据其在本会担任的职务制定了会费标准,而且对于会费自愿多交者不设限;而爱心人士和志愿者,参加本会工作基本上是义工性质, 不享受任何报酬,所以对这些人员就不要求缴交会费。
 
  对于理监事以上人选,我们考虑工作需要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区域性、代表性、个人热心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经多次沟通磋商,达成共识,形成了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提议名单。对于退休的领导干部,我们将严格按照中组部和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清理规范退休领导干部在社团组织中兼职的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第一届理监事会候选人提议名单今天将提交会员大会选举。
 
  (四)认真做好召开公益协会会员大会的准备工作
 
  为了保证本会成立暨会员大会顺利召开,筹备组认真审核了全部会员的资料,确定了会议相关事项,起草了本会领导在会议上的讲话稿,准备了提交会员大会讨论研究或通过的各种文件和规定。积极发展会员,现有个人会员   名,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本会的筹建,得到了省民政厅有关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本会筹备组在此向关心、支持大会筹备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会员和参与大会筹备工作的全体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最后,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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